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备案审查,(山东)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了《青岛市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12月29日,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2月29日,市委召开市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全面推进改革做了安排部署。
在与中央、省改革方案紧密衔接、基本对应的前提下,力求体现青岛地方特色,在某些重点领域自我加压,重点突破。
更加突出优化协同高效。把转变和优化职责作为改革关键,在改职责上出硬招,坚持一类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不光改头换面,更要脱胎换骨,不仅发生物理变化,更要发生化学反应。如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水务一体化、园林林业等方面的职责和机构进行了大幅整合,划清了部门职责边界,减少职责交叉,明确职责定位。
其中,推进园林林业城乡统筹管理。将市林业局的职责、市城市园林局的职责,以及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园林绿化建设、维护职责,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水利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园林和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