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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园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媒体:原创  作者:种苗信息
    专业号:种苗信息
    2015/5/7 22:20:54

    柳园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3221505069902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的柳园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重庆路东侧、苏州路北侧

    1.2工程内容:绿化及景观工程

    1.3工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工程的预算价为375.495756万元,最高限价为345万元,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绿化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0%,半年后经复验,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0%,满一年整,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0%;满两年经终验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付至工程决算价的70%;满三年按审计决算价付清工程余款。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柳园绿化景观工程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三、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①投标报价;②施工组织设计;③投标报价合理性等方面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中级园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3企业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4.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5.5.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5.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5.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6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本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申请人近半年以来(指开标之日向前推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原件证明材料为准)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将原件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若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不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请将法人或委托人的保险、合同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委托人养老保险合同内容中。

    4.5.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9企业必须为具备CA认证的单位,(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www.syztb.com)查询,联系电话:0527-89985029;

    4.5.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11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凡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我县招标项目的投标)。

    4.5.1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8时00分至17时30分为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yztb.com)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逾期不再出售,售后不退。

    5.2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6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网上招投标以缴纳码方式提交保证金,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现金除外)的方式将本项目所需要保证金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转帐用途填写保证金交纳码)。并在开标前,携带缴纳码和转账凭证到银行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交到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的到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交到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的到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并将确认后的保证金缴纳凭证递交招标人。

    附:①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32001777240059222666

    ②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号:7066702001120185001180

    汇款行号:32030830001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0527-8310001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沭阳县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沭阳县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凡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我县招标项目的投标)。

    9.友情提醒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招投标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沭阳县台州路2号,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杨晶晶 电话:0527-83553346

    陈维余(网员入库审核)0527-89985029

    江苏CA认证公司:02596010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技术人员)刘凯(技术人员)

    联系电话:0527-84396020、13951060708(刘凯)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袁媛 联系电话:151612800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巍 联系电话:15051308588

    地址:沭阳县浙江商城A1幢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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