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南 | 订阅 | +关注         
    首页 >> 周刊 >> 信息周刊

    林木种苗周刊第41期

    媒体:原创  作者:种苗信息
    专业号:种苗信息
    2015/7/29 14:37:31
    林木种苗周刊
    林木种苗行业的网络杂志,由场圃总站主办,每周精选国家种苗网的精彩内容
    如您使用QQ邮箱看不到本邮件中的图片,请点击邮件上方的"显示图片"
    首页 新闻 人物 供求 企业 苗圃   第四十一期 总编辑:易建云
    2013江苏大阳山杯 中国最美森林旅游景区系列评选活动
     
    广东省林业厅在广州连续举办两期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验技术培训班查看全文
    广东省林业厅在广州连续举办两期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验技术培训班

    上海市“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创建活动有序推进
    “近日,上海“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评审工作小组围绕果园监管及果品品质测定等工作,对各创建果园果品进行了第二轮果园现场检查。果园现场监管重点针对第一轮检查中各果园在管理制度建设、园貌及树体管理、农资仓库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对2013年创建工作出现的问题与果园进行沟通处置。品质测定内容主要为优质果率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随机取样。”……查看全文

    新疆伊宁县开展林业系统嫁接技能大比武活动
    “8月23日,新疆伊宁县林业局组织林业系统技术人员90人在萨地克于孜乡品种对比示范园内进行苹果苗木嫁接大比武。在比赛中,各技术人员热情高涨、信心满满。经过激烈的比赛,林业局对比赛结果进行判定。判定的标准是嫁接50株苹果苗木所用时间。嫁接后15天调查成活率,通过成活率和嫁接时间的长短综合打分。”……查看全文

    人物:钟仕进: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
    “由海南省林业厅、海南省司法厅和昌江县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海南“绿满家园”林业普法广场活动于9月5日在我省昌江县文化中心广场举行,海南省林木种子(苗)总站派员全程参与活动。此次活动分林业普法咨询、图片展览及普法文艺演出三个部分。”……查看全文

    供求信息
     
    “森态牌”育苗容器、营养袋
    广东省四会市林业研究所苗圃场苗木清单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园苗木出售信息
    供应百合、郁金香、风信子、朱顶红、花卉种子
    大量供应紫花含笑
    一周十大热门文章
    at_sina
    at_qq
    at_sohu
    01辽宁省林业厅优良林木品种审定小组到朝阳进行实地评审
    02云南省第三届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成立
    03山西省种苗站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动员大会
    04咸宁市林业局积极筹备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
    05通化市二道江区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打造平欧大榛子产业基地
    06安远县林业局种苗站下半年重点抓好五项种苗工作
    07小陇山林科所收集大果红杉、太白红杉种质资源
    08福建省级财政拨款3000万元实施2013年现代农业(花卉)生产发展项目
    09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复《北海市林木种苗发展规划(2012-2025年)》
    10三亚市政协开展“政协委员林”义务植树造林活动

    行业活动
    “我要当主编”社会选拨报名暨调研活动
    首届碳汇中国主题摄影评奖活动
    第三届苗木供应商与工程采购单位对接洽谈会

    免费订阅
    订阅
    您可以将本刊转发给您的朋友,邀请他们免费订阅。
    微信关注:lmzmorg
    微信关注:lmzmorg

    为本刊投稿

    投稿 您可以免费注册并申请加入国家种苗网团队,成为我们的高级会员后即可在网站发表您的文章。
     
    国家种苗网   首页 | 行业组织 | 种苗市场 | 骨干企业 | 良种基地 | 专题专栏
     

    主办单位: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 | 运营:国家种苗网
    本期赞助:安徽恩龙集团

    复制本文地址给好友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