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和《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关于继续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有效遏制侵权、假冒植物新品种违法行为,保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促进植物新品种培育,福建省林业厅决定2017年5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将严厉打击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或者销售林业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假冒林业授权品种的行为,以及销售林业授权品种时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行为。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布多种举报渠道,加强对授权品种的繁殖、生产、销售环节的检查,广泛调查征集违法线索,并根据违法线索,及时调查取证,认定违法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同时对依法处罚的侵权假冒伪劣案件,要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公开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的名称、被处罚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