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更好地把林业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培育壮大绿色富民产业,10月23日,我省出台了《关于绿色金融助推林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将围绕生态资源培育、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绿色产业发展,聚焦“十大生态修复工程”、“十大林业产业基地”,发展林下经济、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林业产业,建设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村寨、森林人家,构建现代林业生态智能综合体,完善林业基础设施等。通过持续深化林业绿色金融改革,将绿色金融融入到林业生产发展及林业资源抚育、流转、交易、收储、赎买等各个环节,实现林业生产经营各领域各环节绿色金融服务全覆盖、各乡镇林业绿色金融服务全覆盖、林业生产周期贷款全覆盖、有信贷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林业经营主体授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