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南 | 订阅 | +关注         
    首页 >> >> 热点秘闻

    日月峡转载 ——东三省重污染或持续到周末 环保部要求减排限行

    媒体:新浪  作者:1
    专业号:唐雷
    2015/11/10 8:01:29

    东三省雾霾弥漫

    原标题:东三省重污染恐持续到周末

    多个城市空气指数爆表发布预警 环保部要求采取减排限行措施

    环保部9日通报,11月6日起,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排放的影响,我国东北地区持续出现空气重污染过程。预计10日至14日期间,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主要城市区域大气扩散条件总体不利,受供暖期污染排放影响,东北大部地区空气质量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表示,针对本次空气重污染过程,环保部已要求相关地区密切关注污染形势,全力做好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采取减排限行措施,尽最大可能减轻空气重污染的危害和影响。

    爆表 东三省18个城市雾霾弥漫

    ●11月6日

    全国338个城市中,10个城市空气质量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均位于东北地区。其中哈尔滨、长春、吉林和四平为严重污染,绥化、辽源、七台河等6个城市为重度污染。以上受污染城市中,哈尔滨市空气污染最重,首要污染物为PM2.5,日均值浓度为392微克/立方米。

    ●11月7日

    空气污染持续,东北地区空气质量达重度及以上污染城市数量增加至18个,吉林省的松原、四平,辽宁省的营口和鞍山等10个城市为严重污染,哈尔滨、辽源、本溪等10个城市为重度污染,其中松原市污染最重,主要污染物为PM10和PM2.5,其日均值分别为780微克/立方米和439微克/立方米。

    ●11月8日

    空气污染范围有所扩大,东北地区有21个城市的空气质量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其中辽宁省的沈阳、鞍山、本溪、营口、辽阳、铁岭、大连、抚顺、盘锦,吉林省的四平、松原、长春、白城,黑龙江省的哈尔滨、大庆等14个城市均为严重污染,辽源、七台河、阜新等7个城市为重度污染。沈阳等6个城市AQI日均值达到500微克/立方米爆表级别。

    ●11月9日

    空气重污染过程仍在持续,全国338个城市中沈阳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铁岭市等11个城市PM2.5小时平均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为严重污染;鞍山市、辽阳市、白山市、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等7个城市PM2.5小时平均浓度在150微克/立方米至250微克/立方米之间,为重度污染。长春市PM2.5小时浓度最高,达到860微克/立方米。

    这两张图片8日晚间开始在长春市民的微信朋友圈迅速传播:浓雾中前方建筑已踪迹全无,只剩一商家的5个霓虹灯大字孤零零地“悬”在空中,网友调侃称“天空飘来五个字”。

    应对

    吉林:航班延误启动预案

    8日午后,吉林省大部分地区迎来今年入冬以来首场大范围降雪天气,积雪厚度达5至10厘米。伴随高强度雾霾天气,吉林省境内的珲乌高速部分路段实行了交通管制,长春龙嘉机场87个航班延误。长春市龙嘉机场启动了大面积飞机延误应急预案。

    长春市局地能见度不到400米,8日下午至9日早上一度爆表。9日7时,长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发布大气重污染三级预警。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显示,9日8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为500,级别为VI严重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和PM10。

    辽宁:履职不到位要究责

    辽宁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9日上午介绍,此次雾霾是2014年辽宁全面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以来,面积最大、持续时间最长、污染最重的一次雾霾。当天上午,辽宁省政府正式启动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黄色预警。

    辽宁省环保厅厅长朱京海表示,辽宁省环保厅已派出14个督导组前往各市指导抗霾工作;各级环保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督查督办,对应急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对严重大气污染等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的,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黑龙江:学生“快闪”拒绝霾伏

    11月8日夜至9日,冰城哈尔滨市迎来今冬首场降雪,市区多地空气质量仍为重度污染。

    8日中午,哈尔滨市中央大街上突然出现一群大学生,戴着口罩跳起街舞。为了唤醒人们对雾霾的防治意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部分大学生策划了这次“快闪”活动。

    复制本文地址给好友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