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杜绝公车私用和警车违章违纪行为,确保警务用车正常有序使用,布尔津县森林派出所自2016年12月20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安警务车辆整治工作。
派出所首先对车辆配置、安全驾驶、入库停放、公车私用等规定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利用民警大会、所务会,组织民警学习警务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警务车辆管理,从对民警的关心爱护的角度,树立良好的车辆使用习惯。其次强化民警交通安全教育,与警车准驾员逐个签订《警用车辆驾驶责任书》,确保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五条禁令”,树立良好警风。规范派车单、出车、收车登记薄签字管理,纠正和规范民警驾车行为。同时并有专人不定期抽查通报,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