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6日,富蕴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河狸出现在他家退耕还林地中,并啃咬杨树近百棵,损失较大,地点在杜热镇团结二队与团结三队中间的干渠处。我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勘查,经调查:现场被毁坏树木有被啃咬痕迹,数量较大,损毁树木较严重。
目前,富蕴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及护林人员不分昼夜蹲点寻找河狸,第一时间要找到河狸,将其送至适合居住的地方。
至今国家并未出台野生动物损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赔偿的法律规定。我所民警对其受损人员进行思想开导工作,并呼吁财产受损人员,不要因为野生动物损坏个人财产而去猎杀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