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木良种培育补助)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和《省林业种苗站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木种苗培育补助)项目有关工作的函》及《关于做好中央、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木种苗)项目实施及验收的工作提示》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27-28日,贵阳市林业局组织计财处、市退耕中心有关人员形成验收小组分别对开阳县双永国有林场承担的《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杉木良种苗木培育项目》和清镇市国有林场承担的《2022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产业化补助等)保障性苗圃苗木培育项目》进行了验收。

验收小组通过听取项目实施单位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项目完成情况等方式进行验收,项目按照实施方案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组织实施,苗木出圃合格率等质量符合项目建设要求,资金使用合理,使用依据较为规范,达到项目建设预期的任务和指标,同意通过验收。
同时,验收小组要求,要加强留圃苗木后期管理工作,开阳县双永国有林场要把2022年受极端高温干旱天气影响导致受损苗木在2023年继续培育完成及完善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清镇市国有林场完善档案资料整理归档。要规范苗木使用程序,充分发挥良种苗木的优势,将保障性苗圃培育苗木用于县、市生态建设工程,为我市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良林木种苗,提升造林苗木质量,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