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植物新品种侵权违法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近日,山西省林业厅发出通知,就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重视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宣贯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各级林业科技部门要加强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并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及时将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情况报省林业厅科技处和省林业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要将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相关资料规范存档,省林业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8月下旬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