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规范林草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和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8月18日至8月30日,安徽省林木种苗总站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六安市叶集区、安庆市太湖县、黄山市徽州区、宿州市灵璧县4家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本次抽查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全省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的通知》(林办函﹝2020﹞204号)的要求,省林木种苗主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随机匹配、相互协作,联合执法。对照提前告知的检查事项,检查组对抽查对象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新品种引种、经营品种范围、生产经营档案、林草种子标签、林草种子质量、良种生产经营许可等八个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被抽查的四家单位总体结果较好。
近年来,我省林木种苗总站依法加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监管,不断完善林木种苗规范和标准化体系建设,逐步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水平,加大种苗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未审先推和无证生产经营,逐步健全对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社会育苗单位和个人的技术指导服务体系,营造健康有序的林木种苗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环境。下一步,各市林业主管部门也将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单位,按照统一部署与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任务落实、提高督查实效,对市县两级发证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