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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圃地苗木补偿之我见

    媒体:原创  作者:绿缘
    专业号:绿缘
    2016/4/3 13:04:21

    张绪成 张秋虹 吕宗月 李德生 . 对苗圃地征收补偿的价值评估[J]. 中国园艺文摘, 2010年05期

    圃地苗木补偿方法:

    苗木培育具有普通型培育(常规)和专业型培育(设施)的特点。

    征地以移栽为主的,根据不同季节按“基价”的20%—40%予以补偿;全部征用按“基价”全额补偿。

    如遇特殊要求(如:古树、名木、珍惜濒危种等)补偿,应由专业部门按保护级别评估,评估不成, 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花卉苗木补偿标准不计算成活率,只补偿搬运及搬运损失费,一般按总出圃价的5%补偿。

    在鲜花出售期,原则上应先收获,后用地,并且不予补偿;如果急需用地,则应补偿产值损失;在其它季节只补偿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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