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笔村位于溪口镇西北部,东南西北分别接邻本镇溪口村、坪头村、北麻村、罗城村。画笔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古老村落,祖先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居住生活劳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男耕女织,拓荒垦田,经过漫长岁月的演化,姓氏子孙的繁衍生息,逐渐形成了村落。
春秋时画笔,属楚国黔中郡。秦为象郡(析黔中郡地置)镡成县地。西汉为武陵郡(改秦黔中郡置)镡成县地。东晋为武陵郡舞阳县(镡成县并入)地。梁为南阳郡(析武陵郡置)龙剽县(舞阳县更名)地。
隋唐时期。隋为沅陵郡(南阳郡易名)龙剽县地。唐朝贞观十一年(637),始名徽州。大历十二年(777)为西原蛮潘长安所占,成为溪峒州。大和年间(827-835)回归唐朝,改为羁縻州。五代十国,后梁(907一923)乾化元年(911)归服楚国,称十峒,隶叙州。南唐保大八年(950),楚国在县境北部置武阳砦,亦隶叙州。后周显德年间(954-960)复名徽州(今绥宁),为溪峒州。
宋元时期。北宋庆历元年(1041)归宋,复为羁縻州。熙宁五年(1072),宋辟关峡砦与武阳砦一并隶邵州。九年废羁縻徽州。宋朝,元丰四年(1081)在徽州地置莳竹县,隶属荆湖南路之邵州,溪口属莳竹县。宋元丰六年(1083),莳竹县改隶属荆湖北路之诚州。宋元丰八年(1085),飞山蛮恢复溪峒徽州,朝廷析莳竹县南部置临口砦。宋崇宁二年(1103),恢复莳竹县,当年改名绥宁县,隶属邵州。宋崇宁五年(1106),拓临口砦为临冈县,隶属武冈军。溪口隶属临冈县(现通道县万佛山镇所在地)。南宋绍兴三十年(1160)废临冈县,并入绥宁县,溪口隶属绥宁县。元朝,溪口隶属湖广行省武冈路绥宁县。
明清时期。明朝洪武三年(1370),绥宁县改隶属靖州。实行乡、都、里、图、峒、团制。溪口属绥宁县上下都的下里,溪口为里治所在地。清朝,清朝初期沿袭明制,溪口属绥宁县下里。康熙十一年,改行乡、甲、团、都、里制。溪口属绥宁县下都的下里,溪口为里治所在地。乾隆十九年(1754),绥宁县上里改称上一里,下里改称上二里,溪口为上二里里治所在地。
民国时期。民国十七年(1928),开始施行区、里、保、甲制。溪口属于绥宁县第三区(区公所驻溪口)的上二里。民国十九年(1930),缩编区,扩编乡,至民国二十二年(1933),上二里改称上二乡,上二乡又分溪口乡、画笔乡。溪口乡公所设在溪口的灵官庙正殿。画笔乡乡公所设在画笔陆氏外家祠,市场设现陡岩塘沙坪。隶属绥宁县第二区(区务公所驻东山)。民国二十六年(1937),缩编乡,溪口与画笔合并为溪口乡。民国二十七年(1938),改区为督导区,并34乡4镇为24乡1镇,溪口乡改称绥宁县上二乡(乡公所驻溪口)。民国二十八年(即1939年2月),上二乡更名为溪口乡。
民国三十五年(1946),县下实行区、乡、保、甲制。属于绥宁县第七区杉溪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成立临时绥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区划沿用旧制。1950年10月20日,绥宁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1950年11月,废除了乡、保、甲体制。全县设区,溪口隶属绥宁县第七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驻东山)。1951年6月,绥宁县第七区分置为第九区和第十区。第十区人民政府驻杉木桥,在归隐寺办公。此后,第十区公所辖溪口、乐安铺、文江、杉木桥、龙塘、罗城、坪头、下寨、北麻、北山、马家、北堆、联团等十三个乡。1953年初,第十区人民政府从杉木桥(归隐寺)迁入溪口新办公大楼(地址现溪口镇中心校)。6月 “区人民政府”易名“区公所”。
1955年4月,序号区名改区人民政府驻地地名,第十区改为溪口区,溪口乡隶属溪口区。1956年6月,撤区编大乡。溪口区13个乡编为溪口和乐安铺二个大乡。溪口乡管辖区不变,隶属溪口(大)乡。1957年3月7日,溪口(大)乡整体从绥宁县划入通道侗族自治县管辖,隶属湖南省黔阳地区。1957年秋后,撤销乡,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10月,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组织形式。溪口(大)乡,成立“溪口人民公社”。人民公社下设生产大队,大队下设生产队。1984年,改行乡(镇)、村制,撤销人民公社称乡或镇,生产大队改称村,生产队称为村民小组。
1999年9月,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溪口撤乡建镇,2000年3月17日,正式成立溪口镇。2016年1月,通过行政区划改革,将溪口镇与杉木桥乡合并溪口镇,设14个建制村,画笔村为通道县溪口镇辖村。
撰稿人:陆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