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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南川一男子非法采伐楠木古树获刑三年

    媒体:评估圣文苑  作者:森评魂
    专业号:绿缘
    2013/1/12 9:52:26
    重庆南川一男子非法采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楠木古树,被政府部门阻止后仍继续砍伐。近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与重庆市南川区某村两名村民约定,以1万元的价格购买二人共同管护的一棵楠木古树。2011年8月,被告人张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携带电锯、油锯等工具砍伐该楠木树。砍树持续至当日17时许,当地乡政府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予以制止,明确告知该楠木树系古树不能砍伐,并且将现场的采伐工具全部没收,被告人张某等人趁乱离开了砍树现场。当晚22时许,被告人张某再次来到现场安排工人使用油锯继续砍树,将楠木树砍倒后离开现场。经鉴定,该楠木树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发后张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森林法规,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其行为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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