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林木种苗管理执法行为和生产经营行为,提升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管理能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9月18-21日,广东省林业厅林木种苗管理处和韶关市林业局联合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联合督导组现场抽查了韶关市浈江区、曲江区、乐昌市、南雄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的“两证一签”办理情况、档案资料情况及苗圃建设情况,现场指导基层执法人员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9月19日,在南雄市联合举办了《韶关市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培训班》,培训班学习、宣传了《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标准,对修改的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列举林木种苗日常管理工作、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并进行解答。
培训班强调,扎实推进全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重点要做好“六个强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二是强化机构队伍,明确林木种苗机构的法律地位;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四是强化行政审批,严格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五是强化质量监督,加大种苗执法和质量抽查力度;六是强化学法普法,广泛宣传学习《种子法》。
据了解,近年来全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扎实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检查依法依规进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得到加强,种苗生产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种苗执法宣传培训工作广泛开展。此次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是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场办字〔2018〕29号)有关要求,首次开展的林木种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省林业厅种苗处、韶关市林业局、韶关市各县(市区)林业局分管副局长、股长和韶关市林木种苗生产企业、大户共70多人参加了培训班。(广东省林业厅林木种苗管理处林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