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场圃总站举行第3次“每月一学”,解读和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全站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杨超总站长要求,大家必须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林木种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站职工要带头学,认真学,不断深化理解和提高认识。
大家一致认为,该《意见》的出台非常重要,是建国以来首次以国务院文件出台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也是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后第一个国务院出台的林业方面的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工作的重视,充分体现了国家林业局党组对林木种苗工作的重视,充分体现了林木种苗在建设生态文明和和美丽中国中的重要作用。
《意见》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林木种苗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我国林木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确定了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强化林木良种选育基础性研究,加快林木品种审定、推广与保护,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完善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促进特色林木种苗产业发展,强化林木种苗质量与市场监管,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林木良种化进程这一主线,着力构建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种苗生产供应、种苗行政执法、种苗社会化服务四大体系,全面提高林木良种壮苗生产供应能力和林木种苗整体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