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萍乡市林业系统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着力建设干净、担当、专业的执法队伍,以“三化三优”强化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一、坚持标准化建设,优化执法服务环境。一是林文化展示标准化。上墙展现我市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和林业建设等丰富多彩的林业资源。二是场所建设标准化。制作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党务公开栏、“百分制”考核评分表、党员服务承诺栏,公开了全体执法人员姓名、相片和行政执法证号,主动接受行政执法监督和党风廉政问题举报。三是执法办案室严格遵循“执法为公、服务为民”的理念,按照行政执法的基本要素进行设计建设,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将各项制度、门牌等标识牌统一标准上墙。
二、坚持规范化管理,优化执法服务流程。一是执法服务规范化。严格执行林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建立了林业行政执法服务承诺制度,执法人员均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相待、一句再见相送。全市未发生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树立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素质和形象。二是信息公开规范化。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遵循主动、及时、客观、准确、便民的原则上传征信平台,建立林业行政处罚征信信息共享。三是执法闭环规范化。在依法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后,确保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工作闭环,根据实际情况,首先督促用地单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对于已建成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督促用地单位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进一步体现执法规范化和人性化。
三、坚持信息化管理,优化执法服务效能。一是林业行政案件统计信息化。充分利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通过对案件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来反映案件执法质量情况。二是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相机、办案室电子监控、电脑等行政执法所需的设备,严格落实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三是林业行政案件归档信息化。采购了打印复印一体机,及时把纸质、图片文件和纸质林业行政案卷等扫描成电子卷宗,按照一案一卷,明确电子卷宗制作、审核、保存、使用要求。
今年7月,由市林业行政执法支队查处移送姚某等4人滥伐林木案,由安源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当庭宣判,以四被告人犯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七个月不等的刑期,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判令四被告缴纳生态修复费,并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市林业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以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严格落实江西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至今共查处案件47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16件,行政处罚案件3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