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使用中国林木机械集体商标程序如下:
1)进行自评。对照“中国林木机械集体商标使用单位自查评分表”,自行衡量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提出申请。自评达到申报条件后,可以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初步审查。工作小组(协会设立机构)对有关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4)准备评审。工作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审阅。评委会评审时可要求申报单位代表到场介绍情况。
5)正式评审。评委会成员对被评审产品以投票表决方式决定评审结果。每项产品获得半数以上专家评委同意后,即可获得集体商标使用授权。
6)认定发布。对于获准使用集体商标的单位及产品,林机协会将通过正式行文进行确认并颁发集体商标使用证和标识。同时广泛利用网络、刊物等媒体进行信息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