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县森林警察大队查处一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2016年10月22日,福海县森林警察大队接到阔克阿尕什乡林业工作站报案称:福海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南区灌溉试验站架设光能设备时将2015年春季种植的防护林损毁。接到报案后,我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经调查:该项目施工方田某在架设太阳能电池板基站时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施工,共破坏2015年春季种植防护林面积达三亩,破坏树木种类为杨树。田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已调查结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其林业行政处罚。
供稿人:新疆福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 张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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