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零容忍,诬告亦零容忍
——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
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坚定决心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腐败是侵蚀党的肌体的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滋长蔓延,就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坚决惩治腐败,是时代所需、民心所向,我们必须坚决拥护党中央反腐败的战略部署。
群众检举控告,是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线索、开展监督执纪的重要渠道。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为正风反腐提供有力支撑。我们始终鼓励实事求是、有凭有据的举报,欢迎群众依规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干部也应当自觉习惯在监督下履职用权,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这是新时代对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
与此同时,基层实践中也出现一种值得警惕的现象,应当引起社会和有关方面重视。随着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少数人却把检举控告渠道当成谋取个人私利、实施打击报复的工具。当个人不合理诉求得不到满足,或是因工作管理受到批评约束之后,不是反思自身问题,而是捕风捉影、捏造事实进行举报。需要厘清的是,因信息掌握不全、认知存在偏差而产生的失实反映,属于错告,应当以教育疏导为主。但部分人员出于私心恩怨,主观故意虚构问题,反复进行恶意检举控告,这和普通的错告有着本质区别。此类诬告陷害行为虽不同于腐败犯罪,但其带来的现实危害不可小觑。
其一,无端挤占耗费纪检监察宝贵的公共治理资源。
纪检监察力量十分珍贵,承担着查处腐败、纠治作风、维护群众利益等繁重任务。每一件举报,无论线索真伪,都要履行受理、登记、核实、反馈的整套工作流程。面对毫无事实和证据支撑的诬告线索,办案人员依然要投入大量时间、人力开展走访核实、材料甄别。大量虚假线索堆积,不仅增加一线工作人员负担,更会分散查办真正违纪违法案件的精力,使有限监督资源被无效消耗,间接影响正风反腐工作质效。
其二,扰乱单位政治生态,挫伤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在基层现实场景中,不少敢于坚持原则、较真碰硬的干部,在开展管理、批评教育、推进改革工作中容易得罪人,继而成为恶意举报的目标。即便后续组织核查认定反映问题全部失实,对干部予以澄清,但调查谈话、线索核实的过程,依然会给当事人带来心理压力,也难免对个人声誉造成负面影响。长此以往,容易滋生“多做多风险、少做少麻烦、不做不出错”的消极心态。部分干部为规避是非,奉行好人主义,不愿较真批评、不敢从严管理,遇到矛盾习惯于绕道走,实干者承受“流汗又流泪”的困境,直接侵蚀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其三,扭曲监督制度初衷,传导错误导向,损害监督体系公信力。
设立检举控告渠道,初衷是为了畅通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公职人员的违规违纪问题,维护公共利益。诬告陷害将监督利器异化为个人泄愤、要挟施压的工具。倘若这类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治,就会形成不良示范,让少数人产生“举报可以满足个人诉求”的错误认知。一方面容易误导其他群众,混淆合理监督与恶意报复的边界;另一方面,也会让部分社会公众对检举控告机制产生误解,久而久之会损害监督体系本身的社会公信力。激浊才能扬清,祛邪方能扶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应当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落实双向零容忍,建议把握好以下力度与尺度:
其一,坚守制度定位,做到“双零容忍”、两手发力。对腐败分子要毫不手软,坚持零容忍;对蓄意捏造事实、打击报复他人的诬告陷害行为,同样应当亮出利剑,做到零容忍。当然,强调整治诬告陷害,绝不是要弱化群众监督,更不是压制合理的意见反映,而是为了守护检举控告制度的本色,让真正有价值的监督线索更好发挥作用。
其二,区分情形边界,实现精准双向发力。落实双向的零容忍,关键在于精准甄别,综合研判举报的内容、证据、主观动机、过往举报记录,严格区分错告与诬告。对于道听途说、认识局限造成的失实举报,重在批评教育;对于多次核查结论已经明确,仍然反复捏造事实恶意控告,意图打击报复他人的,要严格按程序,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形成有效震慑。
为此,再提几点思考建议,供交流探讨。
第一,完善线索甄别研判机制。面对重复举报、异常举报线索,强化综合分析研判,把甄别诬告陷害嵌入线索处置全流程,不断提升问题线索处置的精准度,做到既不放过真问题、也不误伤任何人。
第二,做实做细澄清正名工作。对遭受诬告、不实举报的干部,在相应范围内依规开展澄清正名,卸下干部思想包袱,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破除“干事容易惹麻烦”的现实顾虑。
第三,规范诬告陷害认定和追责程序。坚持审慎严谨,严格执行诬告陷害认定的审批程序,对查实的诬告行为依规追责,让恶意诬告者付出应有代价,同时严防追责扩大化,充分保障群众正常的监督权利。
第四,加强宣传引导,树立正确导向。引导全社会认清诬告陷害的危害性,倡导据实反映问题,划清“行使监督权利”和“借举报泄私愤”的界限,营造风清气正的监督环境。
治国理政,既需要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清除害群之马;也需要保护大批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干部。一手坚决反腐肃贪,一手向诬告陷害亮剑,既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也不让实干担当的干部寒心。唯有如此,才能充分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为高质量发展凝聚起更加充沛的力量。

